妻子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北京,能不能把户口迁到北京,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
北京结婚后女方户口不能直接迁入男方户籍所在地,需要满足一定的结婚年限,而且要准备好迁户口所需的材料。当事人年龄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,且双方婚龄需达到十年、当事人年龄超过四十五岁但不到五十五岁,那么结婚时间需要达到五年、当事人年龄达到五十五岁的,婚龄需满足两年才可办理、持有北京户口的男方不能是农业户口。【【法律依据: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【【温馨提示】以上回答,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,请您谨慎进行参考!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,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,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北京结婚后女方户口不能直接迁入男方户籍所在地,需要满足一定的结婚年限,而且要准备好迁户口所需的材料。当事人年龄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,且双方婚龄需达到十年、当事人年龄超过四十五岁但不到五十五岁,那么结婚时间需要达到五年、当事人年龄达到五十五岁的,婚龄需满足两年才可办理、持有北京户口的男方不能是农业户口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需要两个人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书,因为离婚协议是男方是孩子的监护人,现在两个人协商想把孩子让母亲抚养,就需要新的抚养子女协议书,还有双方的户口本,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cdxfz.cn/7306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