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在墙上公布我的手机号码,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

根据我国国情及外国有关资料,下列做法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:1、未经公民许可,公开其姓名、肖像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。2、违法侵入、搜查他人住宅,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寓居安宁。3、违法跟踪他人,监视他人住所,安装窃听设备,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,窥探他人室内情况。4、违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应予公布其财产状况。5、私拆他人信件,偷看他人日记,刺探他人个人文件内容,以及将他们公开。6、调查、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违法公诸于众。7、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、公布。8、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。9、泄露公民的个人手续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。10、搜罗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。11、未经他人许可,私下公开他人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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